依据我国现行
法规,如果房地产企业未能在出售产品前得到预售许可证书的话,便擅自开展预售活动,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就是非法的。具体来讲,无论该项目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如何,只要尚未获取到预售许可证,便不可展开预售业务,也不能向买家收取任何带有预订性质的资金。对于违规的开发商来说,他们将有可能遭受
行政处罚,包括被勒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其
违法所得,以及处以罚款等严厉措施。而对于那些已经支付了款项的
购房者,他们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所交付的资金,并且还可以索取相应的利息补偿。倘若因为开发商的
违法行为导致购房者蒙受
经济损失,那么他们还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
赔偿。在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购房者要尽量避免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遇类似情况,请务必及时向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与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