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解散原因产生时长应为15日以内。
如若在此期限内未能成立
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工作,
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指派特定人员组建清算小组完成清算任务。
然而,倘若
公司解散的原因归属于合并或分立这类情况,那么就无需经历清算这一环节。
在清算过程中,清算小组需负责处理公司尚未完结的各项事务,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等重要文件,以确保公司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进行合法清算,同时也能维护各方面利益的平衡。
当清算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清算小组有责任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给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予以确认,随后再将该报告
递交至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并公示公司解散终止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