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察院制定出不予
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公安机关须立即释放所有
被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
通常来讲,在收到检察院的这一决定通知后,公安机关将在24个小时之内对
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变更为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方式,抑或直接予以释放。
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特定的程序以及文书流转等因素产生一定影响,但整体上而言,这样的时间跨度往往不会超越48个小时。
然而,必须要着重强调的是,倘若公安机关认为仍需实施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同时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条件的话,那么他们仍然可以依法执行相关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