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国家赔偿制度中的
诉讼时效处理方式为可中断性。
所谓
诉讼时效中断,即是由于法定事由的产生,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限归于无效,待该事由消失之后,新的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然而,就国家赔偿
诉讼中的时效问题来说,具有
法律效力的中断情形常见的包括权利人向
赔偿义务机关提交索赔申请、提
起诉讼或是参与仲裁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国家赔偿请求人在
赔偿时效的最后6个月以内,因为诸如
不可抗力或其他影响其请求权行使的阻碍因素暂时无法实施上述行为,那么时效将暂停计算;直到造成暂停时效的原因为之消退时,新的时效期限会再次启动计时。
因此,我们对国家赔偿诉讼时效是否能够中断这个问题,要以实际处境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