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为止,对于犬只致人伤害责任判定的衡量标准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为依据。
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若是由个人豢养的宠物给他人带来了损害,那么该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就有义务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然而,若能证实损害结果是由于受害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发的,则可以免除或减轻饲养者或管理者的责任。
例如,倘若
受害人故意挑逗犬只而导致自身受到伤害,那么犬只的主人可能会因此减轻其应负的责任。
另外,如果犬只的主人未能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没有对犬只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从而导致他人遭受损害,那么他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法律也将随之进行不断地完善和调整,具体的适用和解读还需要结合具体的事例和司法实践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