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状况下,首先应当审慎评估这笔借款指向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日常生活安排还是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根据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行为。
倘若并非如此,通常将会被判定为由举债人个人承担责任的
债务,非举债的配偶不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保留其证明权益的是
债权人证明债务确实存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过程或依据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之实。
在
诉讼程序中,未举债方需要积极提出证明,以表明自身对于借款事项毫不知情,并且借款并未投入到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
例如通过提供家庭近年来的收支状况资料、尤其是消费记录等相关
证据。
总的来说,这类情形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以及相关证据,才能准确地界定债务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