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于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存在异议,
当事人并不能凭此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按照规定,其需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算起的十五日内,向
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
重新鉴定的请求。
然而,即便对此次重新鉴定结论仍然持有不同看法,普通情况下也无法直接向法院
申诉,原因在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具体
行政行为。
然而特殊情况下,若涉及到医疗事故
赔偿等方面之
民事责任纠纷,当事人可期以自意识或应该认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之日开始计算,在一年时间范围内,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
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案件情况,对所有相关
证据与事实进行全面深入分析考虑,最终目的是为得出一个公正合理的裁决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