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乃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凭借职权之便,侵吞、
盗窃、诈骗或者使用其他不道德手段
非法占有由政府
管辖下的公共财务的行为类型。
以下几类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贪污罪并予以惩处:
1. 个体利用其掌管、掌控、经办
公共财物的权力以及便利条件,未经合法手续而擅自占用公共财物。
2. 受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民间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雇员,私自
滥用职权,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行为。
3. 与上述行为者相互勾结,共同实施
贪污行为的,将按照
共犯处理。
4.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各级职务的官员,由于职务便利而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
总的来说,判断某项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关键在于
行为人是否
利用职务之便,未经过适当程序,非法占用公共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