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
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
当事人而言,其所需要撰写的
起诉状应当交由具有相应
管辖权的基层人
民法院的
立案庭接收。
在这个环节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仲裁的具体
类别以及双方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
管辖法院。
当争议涉及到
劳动关系之时,居住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亦或是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则往往被视为最具权威性的
诉讼诉求法院。
然而,若非劳动性质的
经济纠纷转化成了
仲裁案件,那么就必须依据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地点来选定适当的管辖法院。
在起诉状
递交期间,当事人还需附带提供有关重要
证据资料的副本,包括但不仅限于原版的仲裁裁决书及其他能够支撑其诉讼主张的各类法律证据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撰写起诉状的过程中,务必要严格遵守格式和内容的规范化要求,详细列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
身份信息、明确的
诉讼请求事项、详尽的事实陈述及其合理推论等关键性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