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借款名义实施的
贪污受贿行为乃是一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及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不法行为。
在法律层面上,将此类行为简单地定义为普通的
借贷关系并不恰当,而应理解为贪污受贿行为的一种典型形态。
贪污受贿,顾名思义,即指在职
公务人员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职权优势,主动向他人索要或收受财务。
即便在表面上以借款作为掩饰手段,但若实际上却是借助职权利势迫使对方不得不提供财物,并且缺乏归还该财物的意愿与实际行动,那么便可确认为构成了
贪污受贿罪。
对于判定是否构成贪污受贿,关键在于
行为人是否充分
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是否具备
非法侵占财物的主观恶意。
一经确认为贪污受贿行为,将遭到严格的
刑事制裁,包括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等多种惩罚措施,具体的
量刑标准则需依据贪污
受贿金额、
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