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仲裁的整个流程完成所需时长,实际上并无固定期限,因为它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波动。
根据惯例,当适用
简易程序处理相关争议时,
仲裁庭应在其成立之日起的两个月之内做出最终裁决;而对于普通程序而言,则需在仲裁庭组庭之日起的四个月内完成裁决工作。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
延期审理的话,经过
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审理期限。
在实践过程中,如果
当事人能够提供充足且清晰的
证据材料,同时争议焦点明确,那么
仲裁流程将会相对迅速地推进。
相反,如果存在
证据不足、事实难以查清或者当事人故意拖延等情况,那么仲裁时间便可能相应地被延长。
此外,倘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他们还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的请求,这无疑将进一步拉长解决争议所耗费的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