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之下,装修公司应依据
合同条款支付剩余款项,此项规定与签署之装修合同密不可分。
若装修工程按照合同所规定之标准顺利完工,且质量达到规定要求,且无任何
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现,业主则应依照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但是,如果装修公司未能完全
履行合同中所载明的义务,例如施工质量未达合格标准、拖延施工计划期限、未使用合同中指定的原材料等等,在此种情形下,业主有权选择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甚至可向装修公司提出
赔偿相关损失的要求。
总而言之,是否需要支付剩余款项应当根据事先双方洽谈并签署的合同条款及实际工程执行情况进行判断。
若双方对于此事发生争议,可以考虑通过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提交
仲裁机构裁定或
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等多种方法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