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法律实践中,针对
债务纠纷提起的
诉讼往往遵守“原告就被告”这一基本原则,即将诉讼提交至被告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进行裁判。
然而在某些情形下,现有的法律
法规给予了法院特定的审判权限。
例如,当被告的住所地与长期居住地不相同时,则应将案件提交至被告长时间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但是,如果合同对于履行地点有明确的约定,那么该约定的履行地点便可以被视为合同的履行地,并由该履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
管辖权。
此外,如果争议的焦点在于
借贷关系,而接受货币的一方向系属地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它同样具有管辖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多个被告,那么各个被告所在地或者其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受理此案。
最后,如果涉及到专属
管辖的问题,例如因
不动产纠纷引发的诉讼,那么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总的来说,选择何种法院作为管辖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