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外的追索欠款案子,我们通常遵从“原告就被告”的简易原则,即需向被告所在的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
假如被告住所地和其时常居住地并非同一地点的话,那么应该由被告的
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负责此案的审理工作。
在正式启动法律程序之前,您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步骤的准备工作:
首先,撰写一份详尽的
起诉书,其中包括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明确的
诉讼请求以及详细的事实与理由陈述;
其次,整理并准备好所有相关的
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必须能够充分证明您与被告之间存在着合法有效的
债权债务关系;
最后,将上述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材料
递交给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同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
诉讼费用。
如果在
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直接送达
传票给对方,法院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完成相关程序。
为了确保整个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正式启动法律程序之前,先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全面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