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延期支付货款的
追诉时效一般设定为三年时间。
该期限以权利人知晓或有理由相信其权益遭受损失和义务人具体实施相应
违法行为的那一刻开始计时。
然而,在此过程中需特别留意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假如双方对付款义务的履行期限进行了约定,那么从约定的最后日期开始计算
起诉期。
若未做出任何此类约定,则需要自
债权人向
债务人发出履行
债务请求的宽限期结束后开始计算。
倘若在债权人首次向债务人提出权利主张之际,债务人已经明确表达出不会履行债务的意愿,那么起诉期将从此日开始计算。
在起诉期到期之后,债务人有权就不再履行债务的问题提出抗辩。
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债权人应该尽快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有必要,还可以通过发送
催款信函、发起
诉讼等途径来中断起诉期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