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中的借方因不能按时偿还
债务并不被视作
欺诈行为。
然而,诈骗罪的成立却要求
行为人具备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他们必须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法,从而从受害者手中骗取到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若
借款人为获取贷款而在借款之初并无
欺诈之意,也就是并非蓄谋不归还欠款,而是因为客观环境所限无法按期偿还,那么这种情况便仅仅是普通的
民事债务纠纷。
然而,倘若借款人事先已经明确知晓自身缺乏还款能力,或者通过编造
借款用途、提供
虚假担保等手段获得贷款,并且在取得贷款之后肆意挥霍、藏匿财产等,最终导致无法
偿还贷款,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对于是否构成诈骗罪,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借款的动机、手段、还款意愿以及行为表现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在实际事例中,应当由司法机构依据相关
证据及法律
法规进行准确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