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规范完备的法律体系之下,对于
动物侵权责任主体的确立,需根据具体情境进行细致划分。
当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对其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具有约束和监管之责时,则通常应由该饲养者或管理者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例如,当私人豢养的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时,其饲养者往往需要对此负责。
而若是被遗弃或
逃逸的动物在其遗弃或逃逸期间给他人带来了损害,则应由原先的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来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若由于第三方的过失导致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受害者既可向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提出
赔偿要求,亦可向该第三方寻求赔偿。
然而,在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赔偿完毕之后,他们仍享有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总而言之,责任主体的判定需全面考虑到动物的管理状况、损害发生的原因以及其他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