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与
欠条在
法律效力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差别性。
借据往往是由于借贷活动所引发,明确表达了其中一方从另一方处获得金额的情况。
然而,欠条的形成原因却呈现多样化,可能源于商品交易、劳动服务等诸多因素所导致的
欠款行为。
就
诉讼时效而言,若借据中并未规定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
出借人便可以随时提出其债权主张,且诉讼时效最长甚至可以达到 20 年之久;反之,若欠条中也未规定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通常仅为 3 年。
在
举证责任方面,持有借据者一般只需要向法庭阐述借款的实际发生过程即可;而对于持有欠条者来说,他们则需要向法庭证明形成欠条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事实。
总的来说,尽管借据与欠条均能够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但是它们在法律适用以及
证据要求方面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