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确规制,在通常情况之下,对于拖
欠款项的纠纷案件,其
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之期。
此项时效的计算以权利人已知晓或应当清楚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责任方为始,且截止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为止。
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如当事人之间约定将同一笔
债务分阶段履行的,则
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此外,若出现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那么自中止事由发生、相关程序终结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
举例来说,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等行为,均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止。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我们必须及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