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双方责任相当的汽车事故时,对于受害方所受到的
损害赔偿应当依据如下的规则和原则进行处理:首先,根据我国现行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亦称“交强险”)规定,在该类事故中,应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负责对
受害人进行
赔偿,而无需考虑事故责任的归属问题。
然而,若
赔偿金额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则超出部分将按照双方各占50%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具体而言,受害方有权获得的赔偿项目可能涵盖了
医疗费用、
误工工资、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支持等多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诸如医疗费用等已经实际产生的费用,双方
当事人均需各自承担其中的一半。
因此,受害方有必要妥善保管所有与之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
证据资料,以备将来向对方及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倘若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受害方还可选择通过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