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超过三年的
债务,虽然其
诉讼时效已过,但是并不能代表
债权人丧权。
如果
债务人没有以时效作为抗辩理由,那么法院将不会主动去审查时效方面的争议,依然有可能对债权人的
诉讼请求给予支持。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考虑与债务人共同探讨并重新确定双方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例如要求债务人重新书写
欠条或制定还款方案等等。
这样的行为将会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开始计算。
此外,债权人也可以收集在过去的三年内,曾经向债务人提出催
讨债务的相关
证据,如短信、电子邮件以及电话录音等等,以此来证明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况。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后期的处理过程中,应该尽快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以免时效再次过期,增加解决
纠纷的难度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