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此种情况须被判定为事实上的劳务
雇佣关系。
倘若用人企业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从开始实际使用某个人员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却又不足一整年的时间内,没有同雇员签订
书面形式的
劳动合同,那么该用人企业就必须向雇员每月支付两倍于其正常
工资的报酬。
对于作为雇员的您来说,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在此期间所从事的各项工作的相关
证据,例如工作电子邮件、考勤打卡记录以及工作成果等等。
假如用人企业拒绝支付
双倍工资或者存在其他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您可以首先尝试通过与用人企业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
仲裁。
而作为用人企业的您,为了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尽可能减少可能产生的
经济赔偿,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与雇员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