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纠纷中医疗
鉴定费用的承担,普遍遵循着“谁发起、谁先行垫付”的基本原则。
通常而言,如若患者提出了进行鉴定的要求,那么鉴定义务自然就落在了患者身上;如果经过专业鉴定后发现
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失行为,那么这笔鉴定费用便应由医疗机构承担。
然而,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医疗机构并未有任何过错,那么这笔费用就需要由提出鉴定请求的患者自行承担。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医患双方共同提出鉴定申请,或者法院依据职权主动委托鉴定,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判定责任归属时充分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定鉴定费用的分摊比例。
总的来说,医疗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并非固定不变,而需根据具体的事例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