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的
法律纠纷当中,一般是并无几倍支付款项的规定。
然而,若是本该支付
工资给员工的用人单位在经过劳工行政管理机构通过书面通知后仍然未能按期支付,那么此时受害的员工就有权利要求雇主支付应付款项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作为
赔偿金。
但是,要想能够成功地行使自己此种权利,受害员工首先必须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否成功索求到加付赔偿金,这不仅取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观恶意程度,而且还要看其所带来的具体损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
与此同时,受害员工也应该特别留意收集和妥善保管好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单据、出勤记录等等,以便于证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
拖欠工资的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