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抛弃子女或遗弃老年人等严重损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所涉及的
犯罪,原则上应由实施该
犯罪行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
立案侦查、调查取证和终结
诉讼程序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此类犯罪的侦办还需兼顾犯罪行为造成的影响及后果,例如:受害者发生伤害的地点以及由该行为引发的损失等。
针对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
公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应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各级人
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以便通过
司法审判维护和捍卫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性。
若在此类事例中存在如下情形:即
被害人拥有充分
证据证实被告人的侵犯其个人人身权、
财产权益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相应
刑事责任的请求已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明确拒绝,此时,被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自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实际司法操作过程中,确定具体的
管辖机关时,需要全面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相关法律
法规,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审理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