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涉及到的
伤残相关赔付内容,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残疾赔偿金,即对于
受害人由于身体功能受损所导致收入减少或无法工作所产生的
经济损失;残疾人辅助器费,指为补偿残疾造成其生活能力下降而配置的日常辅助工具所需之成本;
护理费及康复费,主要针对因残疾而需要他人护理或接受康复治疗产生的费用;
交通费,即为了支持残疾人士合理出行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被
扶养人生活费,主要用于承担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后,其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基本生活保障;住宿费和
误工费,主要针对受害人因残疾而需要额外支出的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最后,还包括了
被保险人依据法院判决或调解所应承担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主要以受害人的劳动能力降低程度或者人身损伤等级作为基础,按照
诉讼地所在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相应标准,自确定伤残之日起按照特定比例周期性递减至零。
另外,对于辅助器具费,也将依照常规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予以计算。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尽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会对责任限额之内的理赔金额予以全额赔付,但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尚需依据具体情况由
肇事方另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