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请
病假的过程中,其
绩效奖金是否应被视为
个人所得之一,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明确。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该绩效奖金在病假期内是否仍然得以发放。
倘若此项奖金属于
工资或薪资的组成部分,那么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这笔款项必须依法缴纳
个人所得税。
其次,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之中,将依法扣除法定的减除费用(即每月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专项扣除(如个人所承担的
五险一金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
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这些扣除方式均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配套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若您的绩效奖金与当
月工资相加之后,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并未超出上述各项扣除项目之和,那么便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反之,若超过了这个数额,则需按照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