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拖欠劳动者工资事宜的
诉讼时效问题,一般的法律规定为三年。
这一时限从被
侵权人(即权利人)明确或应该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
侵权责任人(即义务人)明确身份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
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规定则有所不同。
若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内,寻求追回工资的权利并未受限于上述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
但若劳动者已经辞去工作岗位,其追索
欠薪的诉求应自
劳动关系正式终止之日起算,且必须在一年内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
仲裁乃是
劳动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劳动者需首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如对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方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与工资支付相关的所有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等,以期能够更加有效地维护您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