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缺乏正式的借据凭证,原告仍拥有提
起诉讼的权限和资格。
然而在此过程中,原告必须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佐证
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和持续存在——例如详实的转账纪录、有价值的谈话记录以及值得信任的
证人证词等等。
仅凭转账记录作为唯一证据有时候不足以支撑原告的主张,原告可能会被要求进一步提交足以证明该笔转账基础是建立在借款或者欠款关系上的补充性证据。
倘若原告能够提供与欠款相关的双方对话记录,其中明确显示出被告承认欠款事实及其具体金额,那么这些记录将成为有力的证据支持。
总而言之,尽管没有借据凭证无疑加大了
诉讼的复杂程度,但是只要原告能够构建起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证实欠款事实确实存在,那么
胜诉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然而,为了预防这类
纠纷的发生,我们强烈建议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双方应尽可能地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