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方现行的适用
法规,对于实施
偷税漏税行为的个人或
法人实体,由税务部门依法进行追缴其未足额缴纳或少缴的税款及
滞纳金事宜,同时依照相关法律力争予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至五倍以下的法定罚款
处罚;若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将严格依照本国法律条款追究其
刑事责任。
在此过程中,对于首次触碰法律红线且有能力在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内补缴应有税款和滞纳金、愿意接受
行政处罚的个人或法人实体,通常情况下不会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若在过去五年间曾因为逃避缴纳应纳税款而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那么此类个人或法人实体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
法律制裁。
具体的罚款额度将根据
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
涉案金额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