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医疗纠纷的案件中,
误工费用的核算通常基于
受害人的误工时长及其实际收入水平来进行评估。
所谓误工时长,即指受害者在接受治疗期间所耗费的时间,这部分时间将由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予以确认。
而对于那些由于受伤导致残疾并因此而持续误工的受害者来说,他们的误工时长甚至可以计算到
伤残鉴定前的最后一天。
关于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则可划分为有固定收入与无固定收入两大
类别。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误工费用将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进行计算。
至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他们的误工费用将按照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计算;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么也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作为计算标准。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主张误工费用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以及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等等,以此来证实误工损失确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