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行为是否当真只涉及到款项的实际交付与回收?事实上,这种行为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来进行所谓的“借款”,实质上是行
受贿之实。
要辨别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调查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借款双方之间是否具有真实的借贷意图以及合理的借贷理由。
如果出借方无缘无故地向
借款人提供大量贷款,而这个借款行为本身并没有任何合理的解释,那么就需要对此产生怀疑。
其次,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借款双方之间的人际关系。
如果借款双方并非亲属、朋友等亲密关系,并且出借方对借款人的职位或其他利益有所企图,那么这笔看似普通的借款很有可能是另有目的。
再次,研究借款的偿还过程也是鉴定其真实性质的关键环节。
如果借款人长期
拖欠借款,而出借方并未积极采取措施追讨
债务,或者在借款人完成了出借方所期望的事情之后,借款行为被明确告知或者暗示无需偿还,那么这同样可以视为确定借款真实性质的重要
证据。
除此以外,我们还要关注借款双方的财务状况。
如果出借方有充足的可用资金,但对于借款人尚未归还的欠款不闻不问,甚至在借款人拥有稳定经济来源的前提下仍拒绝还款,那么这同样具备将此类行为认为是
行贿的可能性。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地判断出借款行为究竟是真实的借贷行为还是披着借款外衣的行贿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