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犬只咬人责任的认定及划分,需要细致地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倘若狗的主人能够证实损害结果乃是由被
侵权方故意或者严重过失所引发,例如故意挑衅犬只等行为,那么狗的主人便可以相应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的责任。
然而,如果狗的主人未能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没有为犬只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未给犬只佩戴牵引绳等,从而导致了他人的伤害,那么他就应当承担起
侵权责任。
另外,如果已经被遗弃或者逃离的犬只在遗弃或者逃离期间伤害到了他人,那么原来的狗主人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再者,如果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而导致犬只伤害到了他人,例如第三方故意激怒犬只使其攻击他人,那么第三人和狗的主人都将共同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无法明确狗的主人究竟为何人,那么受害方有权向动物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提出
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