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所涉及的相关费用通常由
被执行人为主要承担方。
在执行阶段,申请人可以不必提前支付
执行费用,然而在实践操作中,申请人也存在可能需先垫付评估费、
鉴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这些费用在执行结束后,将会自执行款项中予以相应扣减。
当执行取得成功且恰当完成时,所有执行费用都将由被执行人亲自支付。
倘若执行资金所得无法充分覆盖执行所需费用,此时法庭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对费用承担方式进行合理裁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被执行人确无任何可供执行之财产,致使不能收取到足够执行费用时,法庭或许会考虑适当延迟或者取消收费。
简言之,在正常运营状态下,被执行人是
强制执行费用的主要承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