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
责任认定标准被细化为四个级别。
其中,定义了医疗事故等级的第一级,即对患者生命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并可能造成其死亡或严重残疾的情况;其次为第二级,即医疗事故所导致的伤害使患者的身体机能遭受中度损害,同时器官组织受到严重损伤,导致其功能出现严重障碍;再者为第三级,即医疗事故所引发的伤害使患者的身体机能遭受轻度损害,同时器官组织受到损伤,导致其功能出现一般性障碍;最后为第四级,即医疗事故所带来的伤害仅表现为对患者明显
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划分,是通过全面考量
医疗过失行为在整个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所承担的责任大小,以及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的疾病状况之间的相互关联等因素而最终确定的。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明确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