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毒品罪”系指清楚地认知到所运输物质确属毒品,且通过采取携带、邮寄、依赖他人或使用交通工具等方式进行非法输送的行为。
本罪行成立的前提,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心理;即对所运输之物确属于毒品的明确意识。
客观方面则具体表现为果断地付诸实践了运输毒品这一行为,并且所运输毒品的数量达到法律规定的特定标准。
此时,运输方式不拘泥于单一形式,包括但并不局限于自驾车辆运输、借助公共交通工具运输等多种方式。
在对运输毒品罪进行判定时,需全面权衡运输的动机、方式、毒品数量、纯度等多重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单纯因受欺骗而为他人运输少量毒品的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
犯罪行为处理;然而若
行为人清楚地知晓所运输物品为毒品,那么不论其数量多少,都将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