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
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
申请仲裁裁决
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为两年。
此期限自
仲裁裁决书所载明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仲裁裁决书并未明确规定履行期间,则该期限自仲裁裁决书正式生效之日起算。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如遇法定的中止、中断事由,则期限将相应地予以中止或中断。
例如,由于
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克服的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下,
申请执行时效将被中止;又如,当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其合法权益,或者向相关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时,申请
执行时效也会因此而发生中断。
在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之际,务必准备齐全相关资料,以便
保证执行程序得以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