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狗咬人的事件,其主要职责并不归属公安机关直接负责的范畴。
然而,当特定状况出现时,公安部门也有可能介入并进行协调处理。
例如,当狗的主人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导致双方
发生纠纷且无法通过协商方式得到妥善解决时,受害方选择向警方
报案,那么公安机关便有可能出面协助进行调解工作。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狗之咬人行为致他人遭受伤害的,狗的主人理应承担起
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能证明该损害结果系由
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发,则狗主人可免于承担或减轻其责任。
然而,如狗的所有者未能遵守相应的管理规定,未为狗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未能拴好牵引绳),从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侵权责任。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
被狗咬伤的受害者尽快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医疗记录和
证据,以备将来索赔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