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误工费的计核,主要依据的是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经济收入状况。
误工时长则需根据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来予以确认。
若受害者因
人身伤害而导致残疾,并因此而持续误工的话,那么误工时长可计算至
伤残鉴定前的最后一日。
至于收入状况,则可划分为两大类情形。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来说,误工费应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费则应按照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若受害者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行业在过去一个年度内职工的平均
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主张误工费时,必须提供相关的
证据支持,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记录、单位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