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患者及
家属假如期望依据相关
法规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便需知晓自身或亲属的身体健康权利可能遭受损害之日开始起算,1年之内必须提出申请。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此期间内如有任何导致申请时效暂时停止或中断的因素出现,那么时效期限将会被重新计算。
举例来说,与
医疗机构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的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以及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以寻求处理的时间等等。
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后,卫生行政部门通常会在收到申请的7个自然日内对其进行详细审查,并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倘若申请获得批准,他们会在接下来的5个自然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交给负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便后者能够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医学会在收到这些资料后,会在45个自然日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鉴定周期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时长不能超过30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