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试用期期间薪资不包括绩效的情况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领取的薪酬水平绝对不能低于所在公司同一岗位上最低等级的职员所能获得的报酬,或者也不能低于在
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达成共识的
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还必须
保证其数额不能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假如在
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试用期内的薪资结构应包含绩效部分,然而实际上却没有按照约定发放,那么这种做法就有可能被视为
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试用期内的薪资并不包含绩效,而且实际发放的工资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那么这样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合法的。
因此,您需要仔细查阅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明确双方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选择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向劳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者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