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企业搬迁导致雇员的工作场所发生了显著变化的状况下,倘若雇员不愿随着公司迁移,他们有资格获得
经济赔偿金。
首先,需要判定该企业搬迁行为是否符合"
劳动合同的签订基数因客观情状产生重大变化,从而使得劳动合同难以继续执行"这一条件。
通常而言,如果搬迁的距离过远,给雇员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我们便可以将此视为构成了重要变化。
此时,雇员应当首先和公司进行协商,表达自己无心随同搬迁的立场。
若双方未能就此事达成共识,公司决定
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雇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索取按照其
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赔偿金,即每工作满一年,公司需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因此,恳请各位注意保存好与公司协商的相关记录以及企业搬迁的书面通知等证明材料,以便将来可能出现的
劳资纠纷或
法律诉讼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