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对于涉及偷
漏税行为的法律审判,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的相关条文——
逃税罪。
首先,若涉及
逃税行为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能够及时地补充缴纳
拖欠的法定应纳税款以及相应的
滞纳金,同时已经接受了
行政处罚,那么将不会再被追究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出现如下两种情况,则可能面临
刑事指控:第一种是在过去五年内曾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第二种是在税务机关发出追缴通知后,未能及时补充缴纳应纳税款、滞纳金,且尚未接受行政处罚。
针对逃税罪的
量刑标准,根据
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所占应纳税额的比例,可分为以下两档:对于涉案金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事例,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短期
拘役,同时并
处罚金;反之,若是涉案金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事例,则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
罚金。
具体的判决结果将会综合考虑到
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各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