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囯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关于支付
工资纠纷的
仲裁时效期限设定为一年。
该期限应从
当事人清楚地意识到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到侵犯之时开始计算。
在
劳动关系持
续期间内,因为
拖欠劳动薪酬产生的争议,
劳动者提出
仲裁申诉时将不受到该一年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然而,当劳动关系结束后,提交仲裁申请的时间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当天开始起算,必须在时效期一年内提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您选择通过
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那么通常会适用于三年的
诉讼时效。
这个时效期限是从权利人明确了解或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另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按照其具体规定执行。
但是,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能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时效期限。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时效期限内尽快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