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薪资中是否包含
绩效奖金这一问题,主要受到雇主单位与
劳动者之间的
合同条款以及雇主单位现行的薪酬体系的影响。
在法律视角下观察,尽管各级
法规并没有对试用期内员工的薪资结构进行明文约束,但雇主必须能够在
劳动合同的明细条目或者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标示出试用期薪资的组成比例及具体算式。
若劳动合同直接以功能性文字明确指出试用期薪资为固定额度,并且并未援引任何绩效奖金的概念,那么可以理解成当时双方达成的
合作协议中并未包含绩效部分。
然而,假设合同中已阐明试用期薪资的构成中包含有绩效部分,或是雇主单位的薪酬体制已有详细描述,那么根据相关条例,该情况下试用期薪资很有可能会被包含绩效部分在内。
因此,我们强烈推荐您阅读自己的劳动合同以及雇主单位现行的薪酬体制文件,如遇此类疑问,不妨直接与雇主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如沟通无果,还可以考虑通过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