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律师参与的会见活动,一般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这位负责的律师必须要将他自己持有的律师执业证书、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先前的委托书或者是法律援助公函这些材料,依法向看守所以
书面形式提交上去,以此来领取并办理会见的特殊权限。
而看守所也有责任和义务尽快地进行安排会见,最晚也不能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在会见的过程中,作为律师,他们有必要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任何可能携带进去的
违禁物品。
当与
在押人员进行面对面接触的时候,律师应该忠实地倾听和了解这个人被指控的事例真实情况,并且威武有力地为他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支持。
最后,会见活动结束以后,律师应当根据他从在押人员口中得到的信息和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为
当事人提供合法且高效的法律帮助和辩护计划策略。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因此,看守所在具体流程和规矩方面也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