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人被
羁押后
申请取保候审期间,检察机关应当在法律所允许的最长期限,即37日内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
原则上,检察机关应该自收到
起诉意见书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建议之日起七日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当事例较为复杂,或是
犯罪嫌疑人系
累犯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形者,此时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针对这些情况,若经进一步
补充侦查并获取到更多的
证据材料之后,检察机关仍然有充足理由认为证据尚不够充分或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以至于无需对其进行
刑事追责时,便有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是否批准逮捕取决于整个事例的具体情况,包括对
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详实准确、所需证据能否确凿齐全、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
在此期间,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
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