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涉及
离婚事宜的
诉讼事例,即便部分
当事人已经达到
分居一年的时间条件,但仍然不能
保证第二次提起婚事诉讼时,法院必定会做出离婚判决。
实际上,法院在处理此类事例时,其主要依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这一重要标准。
尽管分居状况可以作为衡量
感情破裂程度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然而它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若能够提供充足且有力的
证据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例如存在
家庭暴力、
重婚行为、赌博成瘾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等情况,或者在分居期间双方未曾有过任何形式的交流与改善关系的尝试,那么
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将会相应提高。
然而,如果证据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仅仅以分居一年为理由,法院则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从而作出不
准予离婚的裁决。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多地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