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监狱接收
律师会见这一须求已有明确立
法规定。
首先,律师赴监执法,须具备完备的法资证件,包括其拥有的《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
其次,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应该遵循监狱的时间安排与程序规范。
通常情况下,监狱将对律师的身份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再安排会见事宜。
在会见期间,监狱警察可能会在场监督,但这不应该妨碍律师与
当事人之间的正常沟通。
此外,律师在会见当中不得传递任何违反监管规定的物品,也不得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达任何违反监管规定的信息。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事例涉及国家保密事项,律师的会见行为还需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总体来说,监狱接收律师会见,是在维护监管秩序与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律师的合法会见权利以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