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侵权行为的责任判定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种为无
过错责任原则,换句话说,即只要
受害人身心受到动物伤害时,除非受害者具备显著的故意或严重失误导致此次损害的情形出现,那么动物饲养主或主要监管人员便必须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家庭养殖的宠物犬不慎袭击了行人,即使此事件中宠物犬的主人并未任何过失,也往往需要对受害者承担
赔偿责任。
另一种原则便是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这种规则适用于动物园等场所发生的动物致他
人损害事例中。
在此情况下,首先需预设动物园存在过错性行为,如果动物园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表明已完全履行自身的管理职责,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例如,动物园中的猛兽逃脱牢笼伤及行人,动物园便须出具证据以证明自身在管理事务上毫无疏忽大意,否则就会被认定为负有责任。
总的说来,动物侵权责任的判定原则旨在实现保护受害者合乎法律规定的权益与动物饲养者、监管人员和动物园之间合理平衡的目标,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